2013年7月10日 星期三

Apple 公司和亞馬遜終結"app store"名稱訴訟






  新浪科技訊 香港時間7月10日淩晨消息, Apple 公司和亞馬遜之間有關哪家公司有權使用“app store”名稱的訴訟已經終結,為兩家公司都可使用這個名稱的前景掃清了道路。

  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的美國地區法官菲利斯‧漢密爾頓(Phyllis Hamilton)週二頒布法庭命令,宣佈應 Apple 公司和亞馬遜的請求而駁回這項訴訟。此前 Apple 公司向亞馬遜發出了一份不起訴契約,從而清除了亞馬遜提出相關反訴的必要性。 Apple 公司發言人克里斯汀‧休格特(Kristin Huguet)稱:“我們不再認為有必要進行這項訴訟案。我們應用商店裡的應用總數量已超90萬個,下載量達500億次,用戶知道到哪裡才能找到最喜歡的應用。”

  亞馬遜代表律師馬丁‧格里克(Martin Glick)則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Apple 單方面決定放棄這樁訴訟案,讓亞馬遜有權使用‘appstore’這個名稱。”

   Apple 公司在2011年3月發起商標訴訟案,指控亞馬遜濫用“app store”名稱以吸引開發者使用其流動軟件下載服務。亞馬遜則表示,這個詞已變得相當通用化,不應被視為虛假廣告。亞馬遜發言人瑪麗‧奧薩克(Mary Osako)稱:“我們為法庭最終駁回這項訴訟案而感到欣慰。我們盼望著能繼續把重點放在向用戶和開發者交付最好的應用商店體驗上。”(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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