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Apple 避稅不是罪






這一次在北愛爾蘭厄恩湖舉行的八國集團(G8)峰會上,英國首相卡梅倫提出的國際稅制改革問題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而這一切,又與5月底的 Apple 避稅風波不無關係。

Apple CEO蒂姆·庫克5月底在美國國會接受參議院調查委員會的質疑。委員會稱 Apple 海外分公司2009-2012年間在獲得了300億美元的收入而沒有繳納稅收。 Apple 通過一系列精巧的操作,包括在愛爾蘭和荷蘭設立的三個子公司,實現了在美國和歐洲都大幅度地降低納稅的目標。調查的發起者之一、曾在2008年作為共和黨候選人競選總統的共和黨參議員約翰·麥凱恩甚至說, Apple 的做法是「處心積慮而有害的」。

事實上 Apple 一直在通過稅務設計來避稅,這早已不算是什麼秘密,相反, Apple 在這方面也展露了它創新的天賦。具體做法是在愛爾蘭設立 Apple 國際銷售公司(簡稱ASI),海外獲得的銷售收入都歸入這個公司;同時在愛爾蘭設立 Apple 國際運營公司(AOI),AOI是 Apple 的子公司,但同時也是 Apple 所有其他海外子公司的母公司,在 Apple 的子公司結構中位於頂層。

根據愛爾蘭法律,即便一家公司在愛爾蘭成立,但如果其實際運用者、決策層並不在愛爾蘭,那麼它就不是愛爾蘭的徵稅物件,同時美國對企業所得稅實行「屬地制」,對於美國公司在海外成立的子公司而言,如果它們不將利潤匯回國內,對這些利潤就不徵稅,所以通過這種安排, Apple 基本上在美國和愛爾蘭都不用為其海外收入納稅,或者只按很低的稅率繳納。

愛爾蘭為什麼得到 Apple 等避稅者的青睞?首先,愛爾蘭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稅率是12%,大大低於美國的35%。更重要是, Apple 在30多年前最早選擇愛爾蘭作為海外擴張基地的時候,就與愛爾蘭政府協商達成了2%的特殊稅率,而在實際操作中, Apple 更是利用各種減稅、避稅技巧進一步將稅率壓到2%以下。

Apple 設定AOI是其海外智慧財產權資產的擁有者,而ASI則負責接收海外使用者使用其智慧財產權所繳納的費用,然後由ASI通過 Apple 設在荷蘭的另一家子公司、 Apple 歐洲運營公司(AOE)向AOI支付這些費用。AOI的總部設在「避稅天堂」加勒比群島。而因為根據愛爾蘭稅法,在愛爾蘭註冊的公司,只要母公司或總部在外國,就認定為外國公司。所以AOI作為外國公司向總部匯入利潤幾乎不需要向愛爾蘭繳稅。

這些設計和運作雖然看似複雜,但在稅務專家眼中,這不過是跨國公司的常用手法。在過去,亞馬遜、星巴克和高盛都曾因利用不合理的稅制獲利而遭到公眾批評,現在 Apple 成為了最新的一個。

自始至終,值得注意的是庫克聲明的語氣, Apple 沒有表現出任何認錯或者道歉的意味,堅持認為自己成為了參議院的錯誤批評物件,更不認為自己因為避稅而陷入了醜聞。

沒錯,不論從法理還是邏輯上來說, Apple 或者其他跨國公司也都確實可以理直氣壯地避稅。

自由企業制度的精髓是,企業只為自己的股東和利益相關者負責,不能被強制性地要求承擔過度的社會責任,而企業私利的滿足終將促進公益的改善。企業並不用承擔更高的道德義務,盡力為其股東和利益相關者實現利益最大化就是最大的道德,其中就包括利用美國及國際稅收體系的種種縫隙來追求利益最大化。

雖然理論上是如此,但在美國具體現實的觀照之下,這又顯得有些不太合理——美國正陷入嚴重的財政赤字,經濟危機之下各項社會福利開支都有可能被削減,類似於 Apple 這樣的公司卻把大量資金存放在海外的避風港,以防止在匯回國的時候被徵稅。這使美國失去了一些原本可獲得稅收。

英國廣播公司(BBC)的評論則進一步說,當前的大型跨國公司雖然跨越了國籍的界限,但其背後的運營中樞和「大腦」,其董事會和研發團隊都是有國籍的人,他們從小生活在美國這樣的西方國家,受益於其優良的教育制度和公共服務,長期而言,避稅導致的財政收入短缺將使種種福利政策和公共服務難以為繼,而制度環境的惡化,將使社會難以孕育像約伯斯這樣的能創造巨額財富的創新性人才。

或許,如果更深入一步地看的話,如果跨國公司爭相進入監管程度低、環保標準低、稅率低的國家,有可能在各國之間引發一場向下的競爭,在此過程中的避稅也將加劇西方政府的財政危機。這對普通納稅人也是一種不公平。這些不利影響也許是真實存在,而非故意誇張。但問題是誰應該為這一切負責,是 Apple 公司還是政府,是企業還是體制?

在這裡我們也可以運用一個我們耳熟能詳的說法——「這是制度的問題」。美國複雜而漏洞百出的稅制鼓勵或者迫使 Apple 等跨國公司採取各種複雜的避稅手法,而解決的出路也在於改變制度,這將是政府而不是企業的責任。

庫克就是這麼建議的,他認為美國的稅法在這個數位化、全球化、跨國公司蓬勃發展的時代嚴重滯後, Apple 歡迎任何簡化稅制、提升行政效率的改革,而且不論規則如何改變,它將遵守規則,即使這可能讓它負擔更多的稅收。 Apple 建議降低目前為35%的企業所得稅,與此同時作為彌補取消所有對企業的稅收減免,對於美國企業從海外匯回國的利潤則根據「合理」的稅率徵稅。對此很多美國企業都會贊同——如果降低對海外匯回利潤所徵收的稅率,將鼓勵資金匯到美國。

Apple 一直享受著很多讚譽,但也常常成為批評的焦點,因為指責一個看起來完美的企業其實並不那麼完美,常常能激起一些人的道德優越感,但批評者往往忘了他們是在以「理想國」的標準要求一家公司,而且批評往往與事實不符。

一些人認為我們這個世界已被跨國公司控制,但政府的力量仍遠比企業強大,在政府承擔起責任改革國內稅則、通過國際合作管控稅收「避風港」之前,企業有自由遊走於當前制度的縫隙之間為自身謀利。解決這些問題的政治難度很大、國際協作很難?正如本次G8會議上的爭執所展示的,這也許沒錯,但那是政府應該頭疼的事。無論何時,企業通過合法方式避稅,都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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