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數碼新聞]自由軟件基金會主席:應立法限制軟件專利






專利威脅著每一名軟件開發者,我們一直害怕的專利大戰已經爆發了。

  這個時代,是專利戰爭的時代。在硝煙瀰漫的戰場上,軟件開發者和用戶經常不經意間中槍。“專利蟑螂”乃至“專利海盜”層出不窮,專利制度的弊端開始引起人們的重視。自由軟件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主席理查德‧斯托爾曼在《連線》雜誌發表文章稱,限制軟件專利的效力是解決專利制度弊端的唯一途徑。

  專利威脅著每一名軟件開發者,我們一直害怕的專利大戰已經爆發了。軟件開發者和軟件用戶需要讓軟件不受專利限制。

  威脅我們的專利通常叫做“軟件專利”,但這個術語會令人誤解。這種專利不是針對特定的程式,而是每項專利描述一些實際的創意,並聲明可起訴實現這一創意的任何人。因此,把它們叫做“計算創意專利”會更明確。

  美國專利系統未指明哪些專利是“軟件專利”,哪些不是。軟件開發者要在威脅我們的專利(它們涵蓋可以軟件實現的創意)和其他專利之間進行區分。例如,如果專利創意為一種物理結構的形狀或一種化學反應,程式無法實現該創意。這項專利威脅不到軟件領域。但如果它是一種計算方式,則會影響軟件開發者和用戶。

  這並不表示計算創意專利只禁止軟件。這些創意也能用硬件實現,而且其中許多已經實現了。通常,每項專利都同時包含了該創意的硬件和軟件實現。

  軟件問題的數量級

  然而,計算創意專利在軟件領域會導致一個特殊問題。在軟件中,一個程式可以輕易實現數千個創意:如果其中10%申請了專利,則意味著它受到數百項專利的威脅。

  2004年,公共專利基金會(the Public Patent Foundation)總裁兼執行董事丹尼爾‧拉菲切爾(Dan Ravicher)在研究Linux(GNU/Linux操作系統的內核)時發現,該程式的源代碼中實現的計算創意涉及283項美國專利。同年,據估計Linux只占GNU/Linux系統的0.25%。將300乘以400便可估計問題的數量級。該系統受到大約10萬項專利的威脅。

  如果其中半數專利由於“劣質”而取消(即專利系統的錯誤),情況也不會真正改變。無論是10萬還是5萬,同樣都是災難。因此,將批評軟件專利的矛頭僅僅對準“專利誘餌”和“劣質”專利是錯誤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 Apple 是當今最危險的專利侵略者。我不知道 Apple 的專利是否“優質”,但專利“質量”越“高”,其威脅越大。

  我們需要整體解決這個問題,而不只是解決一部分。

  通常的建議涉及修改專利頒發標準,例如,禁止頒發計算方法和系統方面的專利。但這種方式有兩大缺點。

  首先,專利律師精於重新表述專利,使其適合任何適用的規定。他們將任何限制專利實質的任何嘗試變成僅僅是形式的需要。例如,許多美國計算創意專利描述了一種執行特定計算的系統,它包括一個算術單元、一個指令定序器、一個存儲器加上一些控制組件。這是一種描述計算機的特殊方式,該計算機運行執行特定計算的軟件。它設計成使專利申請符合美國專利系統的標準。

  其次,美國已經擁有數千種計算創意專利,修改標準避免頒發更多專利解決不了現有專利的問題。我們需要等近20年,直到這些專利過期後才能完全解決這一問題。立法廢除現有專利可能違反憲法。

  另一種方式:限制效力而不是專利性

  我的建議是修改專利的效力。我們應該立法規定,在通常使用的計算硬件上開發、分發或運行程式不會構成專利侵權。這種方式有以下優點:

  -它無需將專利或專利申請分為“軟件”或“非軟件”。

  -它防止開發者和用戶受到現有或未來可能出現的計算創意專利威脅。

  -專利律師不能通過換種方式填寫申請戰勝預期效力。

  這種方式不完全廢除現有的計算創意專利,因為他們將繼續適用於使用特定用途的硬件的實現。這是一大優點,因為它避免了該計劃的合法性爭議。幾年前,美國出台了一部法律,保護外科醫生遭遇法律訴訟。即便外科手術步驟已經申請專利,外科醫生也是安全的。這為該解決方案提供了先例。

  軟件開發者和用戶需要免受專利威脅。這是唯一能夠為所有人提供全面保護的法律解決方案。

  本文編譯自《連線》雜誌
  (冰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