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Flipboard顛覆媒體廣告:讀者變身內容發佈商






  導語:美國科技博客GigaOM發表署名馬修‧英格拉姆(Mathew Ingram)的文章稱,美國社交新聞應用Flipboard的改版蘊含著巨大的機遇,甚至有可能顛覆現有的媒體和廣告模式。

  以下為文章全文;

  身為當今領先的雜誌風格新聞應用之一,Flipboard週二發佈了最新版本,推出了多項有趣的功能,這些功能都可以幫助用戶製作和分享個性化雜誌。有關此次升級已經有過很多媒體報導,但我認為,多數報導都忽略了這些新功能的兩大關鍵方面及其潛在的顛覆性──不只是對傳統媒體,而是對所有媒體。

  新版Flipboard不只是一次進化:它極大地脫離了這款服務的初衷。在此之前,他們的目的一直是方便用戶從不同來源挖掘和消費內容,但新功能卻希望將讀者變成內容發佈商。通過各種製作工具,他們將把讀者變成Flipboard的編輯。

  Flipboard此舉的意圖似乎很明顯:試圖將Pinterest或Tumblr等服務中最引人入勝的功能整合進來。然而,倘若Flipboard處理得當,便有可能產生不可思議的顛覆性。以下便是可能的兩種方式:

  1、廣告

  Flipboard的製作和發佈工具不僅針對個人用戶推出,還瞄準了企業、現有的內容發佈商和各大品牌。而此次改版中還有一項被人忽視的元素是,Flipboard正在嚮應用中整合電子商務功能。據該公司CTO埃里克‧馮(Eric Feng)透露,有些廣告主已經開始使用自己的廣告和其他來源的內容自主創建雜誌。與普通用戶創造的內容一樣,這些雜誌隨後可以交由Flipboard的算法來挑選和宣傳。

  有關“原生”廣告,以及贊助內容和所謂的“品牌新聞”,我們已經探討過很多。這一理念的核心是為品牌和廣告主提供與傳統內容發佈商相同的工具,使之可以創建並傳播有趣的內容,從而直達受眾。如果一個品牌能夠自主創建內容,並擁有自己的廣告,而且還內置了電子商務功能,它還需要傳統的雜誌做什麼?

  2、營收

  Flipboard已經與一些媒體公司建立了合作關係,以便在應用中使用更多內容,而不僅僅是展示內容摘要。但作為回報,他們需要與這些內容合作夥伴分享廣告收入。倘若個人用戶製作的雜誌同樣很有吸引力,該公司是否考慮與之分享收入?埃里克‧馮的回答是:“我們的確希望在未來採取這種模式。”這並不是一份承諾,但仍是一個很有趣的想法,而且的確有可能從很多方面產生顛覆性。

  倘若Flipboard提供工具和內容,而用戶則借助自己製作的內容提供了很多頁面瀏覽量、“贊”或是其他衡量互動性的指標,難道用戶不應該得到一些利益嗎?關鍵問題在於,Flipboard將如何決定分成比例。倘若廣告源自傳統媒體渠道,究竟是這些媒體拿大頭,還是Flipboard拿大頭?如果媒體公司不想參與其中,Flipboard還能否像“赫芬頓郵報”或其他新聞聚合服務那樣借助這些內容盈利?

  廣告主現在擁有很多與內容發佈商和傳統媒體公司相同的工具,而讀者和內容消費者也擁有比以前更大的內容話語權。這是新媒體領域的兩個無法迴避的現實,而Flipboard剛剛在這兩個重要領域同時插上了自己的大旗。(鼎宏)



.Flipboard顛覆媒體廣告:讀者變身內容發佈商
http://digital1010.blogspot.com/2013/04/flipboar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