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7日 星期日

美加州法院判決駕車時操作地圖應用違法






  新浪科技訊 香港時間4月7日消息,美國加州一家法院近期判決稱,在駕車時操作地圖應用是非法的,等同於駕車時發短信或是拿起手機打電話。

  加州一家法院上月做出了這一判決,一名法學教授奧林‧科爾(Orin Kerr)週六在Twitter上發佈了相關消息,從而引起了關注。判決稱,在駕車時操作手機,即使只是操作地圖應用,在加州也將被認為是非法的。

  加州一名男子援引《加州汽車條令》23123條上訴稱,這一條款僅適用於在駕車時拿起手機交談的情況。由於被告沒有使用手機交談,而僅僅使用了地圖軟件,因此不應被起訴。

  這一條款顯示:“不得在駕駛汽車時使用無線電話,除非這一電話經過特殊設計,無需用手操作來接聽和對話,並在駕車時可以以這種方式來使用。”

  不過,加州高級法院法官W‧肯特‧哈姆林(W. Kent Hamlin)在判決中表示:“根據我們對條令用語的解讀,我們認為條令主要是為了防止駕車者用手操作手機帶來的幹擾。無論手機被用作電話、GPS導航儀、鬧鐘或收發短消息和電子郵件的工具,這樣的幹擾都會存在。”

  此外哈姆林認為,法庭有權對此前版本的條令進行評估,以解釋其法律意圖。(維金)



.美加州法院判決駕車時操作地圖應用違法
http://digital1010.blogspot.com/2013/04/blog-post_2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