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7日 星期日

[手機] Google 應用商店政策引發隱私擔憂






  新浪科技訊 香港時間2月17日消息,在一名澳大利亞軟件開發者透露, Google 向其提供了所有購買其流動應用的用戶個人信息後, Google 應用商店的政策引發了隱私擔憂。

   Google 提供的信息包括用戶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和一些郵政編碼信息,但這並非源於軟件故障,而是遵守了 Google 應用商店和數字錢包服務的現有政策──但一些隱私維權人士卻認為, Google 並未就這一做法明確提醒用戶。

  美國維權組織電子隱私信息中心執行主任馬克‧羅滕伯格(Marc Rotenberg)表示, Google 將有關如何分享用戶個人信息的條款以小號字體“埋藏”起來,而沒有向用戶明示。

  他說:“要徵得用戶的同意,應該讓他們明確瞭解自己面臨的情況,而不是矇蔽他們。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並不知道哪些信息會被傳送出去,也不知道哪些人將出於何種目的獲得這些信息。因此,說 Google 已經徵得用戶同意實在是很荒謬。”

  此事成為 Google 面臨的最新一輪隱私質疑。這家全球第一大搜索引擎去年8月同意支付2250萬美元罰款,就其繞過 Apple Safari瀏覽器隱私設置的指控達成和解。 Google 還於2011年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FTC”)就Buzz洩露用戶信息一事達成了和解。

  包括Facebook在內的其他互聯網公司也曾因為隱私問題遭到調查,並與監管者達成了和解。

   Google 在聲明中表示:“ Google 錢包會分享處理交易所必須的信息,這都已經在《 Google 錢包隱私公告》中明確闡述。”但羅滕伯格卻認為, Google 此舉可能違反了2011年與FTC達成的和解。

  此事最早於上週二由一位名叫丹‧諾蘭(Dan Nolan)的開發者披露。他當時發佈博客說:“這是 Google 的一次重大疏忽。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獲取這些信息,除非用戶主動披露,而且 Google 應該明確告知用戶。”

  諾蘭的應用可以自動以澳大利亞知名政治人物的風格生成吐槽信息,此前已經成為iPhone平台的暢銷應用。他最近剛剛面向Android平台推出了這款應用。

  諾蘭表示,當用戶購買應用時, Google 扮演了交易市場的角色,因此交易直接在開發者和購買者之間進行。

  “該系統設計的方式不符合用戶的希望。”他說,“如果你在iOS App Store中購買了什麼東西,需要把錢交給 Apple ,再由 Apple 轉交給開發者。”

   Google 錢包的隱私政策顯示,“只要對處理交易和維護賬號有用”, Google 便會將用戶的個人信息與其他公司分享。

  此舉與 Apple App Store的運營方式有所不同。 Apple 發言人表示,該公司只會將下載次數等整體信息提供給第三方應用開發者,而不會分享電子郵件等個人信息。唯一的例外,是在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將部分信息通過該公司的數字報刊亭分享給出版商。

  應用開發者兼科技博客Marketing Land編輯巴里‧施瓦茨(Barry Schwartz)表示,他很高興 Google 能夠將用戶信息提供給開發者,因為這可以方便開發者直接處理退款等客服問題。“我希望能為用戶提供服務,他們是我的用戶,不是 Google 的,也不是 Apple 的。他們下載的是我們的產品。”他說。

  但美國福特漢姆大學法學院教授喬爾‧雷登伯格(Joel Reidenberg)認為, Google 和其他網絡和流動服務需要對個人信息的分享方式更加透明。他說:“當你購買一款應用時,應該看到一個彈窗,告訴你這一信息會被分享給應用開發者。”(思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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