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

[手機]我為什麼拋棄iPhone:圍牆外的世界很精彩




相比iPhone,Android更為開放且提供更多選擇

  導語:美國科技博客GigaOM撰稿人馬修‧因格拉姆(Matthew Ingram)上週三撰文,講述了自己為何放棄使用多年的iPhone,轉而選擇Android。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看重後者的開放性和選擇性。

  以下為文章全文:

  如果你討厭不忠,請到此為止,不要讀下去了。在與iPhone相戀多年之後,逐漸開始有別人勾引我──而我也並未抗拒。自從我第一次拿到iPhone,就成了堅定的果粉:在iPhone面前,我那部舊黑莓看起來又老又醜,簡直就像出自猩猩的手筆。我真想永遠把iPhone握在手裡,自從我買了iPhone以後,也的確對它不離不棄──直到我有一次改用了Android。

  我之所以決定試試Android手機,不是因為我對 Apple 或iPhone不滿。我仍然認為iPhone是我用過的設計最精巧、最有魅力的產品。我還有一台MacBook Air和一台iPad。只要有機會,我都會推薦別人購買這些產品。但我也得坦白,當我看到身邊的很多朋友都開始使用Android手機時,我的嫉妒之心油然而生──於是,我去年秋天去阿姆斯特丹舉行我們的Structure:Europe大會時借了一部Android手機來用。

  對我而言,Nexus和其他Android手機的誘惑在於更大的螢幕。我喜歡用手機看網頁和資料,所以大螢幕對我很有吸引力。但我對Android生態系統的開放性也頗有興趣,我很好奇這種模式是否比 Apple iOS的圍牆花園更好。

  毋庸置疑, Apple 的花園很美,處處維護得當:骯髒下流的應用都被拒之門外,一切都是那麼井然有序,這確實是一大優勢。換句話說,在美麗花朵的襯托下,院牆似乎很難察覺。但在某些情況下,好東西同樣也會被拒之門外──只要不遵守 Apple 的遊戲規則,所有的內容、應用或是與其他網絡或服務整合的功能,都會被擋在院牆之外。

  有關這兩大平台的差異,有這樣一件軼事:當我用Android手機(一部摩托羅拉Razr HD)拍了一張照片後,我突然想起來,或許可以直接將它傳送到電視上。我用一個西部數據的媒體中心來存儲所有的照片,我通常都要先將iPhone上的照片用iTunes複製到電腦里,然後再共享到西部數據的媒體中心。

  我想,因為這個媒體中心是一台DLNA設備(DLNA就像是 Apple AirPlay無線網絡標準的開放版本),所以我或許可以直接將Android手機中的照片傳到電視上。不到5分鐘,我下載了一款應用,很快就將照片發送到西部數據媒體中心了。於是,我便可以在電視上查看照片了。我還用同樣的辦法共享了YouTube視頻。

  另一個激動人心的時刻是我用摩托羅拉手機分享網頁時。用iPhone分享時,我的選擇包括Twitter、Facebook、電子郵件和打印服務。但在Android上,分享目錄一屏都顯示不完。無論是網絡服務還是應用,幾乎什麼都能分享。對我來說,這已經凸顯出這兩個平台的差異。

  用iPhone或iPad或許也可以將照片傳到電視上,但你必須得有Apple TV和AirPlay,還得甘願被 Apple 鎖在它的生態系統中(例如iTunes,我承認我一直忠於這款軟件)。如果你像我一樣手裡有一堆其他公司的技術──例如剛剛提到的西部數據媒體中心以及一台裝了Ubuntu系統的台式機──你會感覺自己像是二等公民,因為 Apple 與其他設備的兼容一點都不好。

  我還注意到其他人的一些評論,例如All Things Digital的利茲‧加尼斯(Liz Gannes)就提到過:我已經逐步將iPhone中的很多 Apple 服務和預設應用替換成 Google 或其他公司的產品,包括地圖和郵件。iPhone的硬件本身很有吸引力,因為它的手感很好。但具體到服務, Apple 從來都不是最好的,iCloud就是絕佳的例子。

  我懷念iPhone的很多東西。與拉爾夫‧魯特曼(Ralf Rottmann)一樣──他曾寫過一篇不錯的文章,講述了與我類似的情況──由於我的很多親友都使用iPhone,所以我懷念iMessage。我還懷念Photostream,因為它可以自動將我拍攝的照片通過iPad和MacBook Air展示出來。但通過 Google 和Facebook的自動上傳功能,以及以亞馬遜S3為基礎的OpenPhoto圖片託管服務,我基本也可以實現相同的功能。

  在向朋友描述這兩大平台的差異時,我是這樣說的:有了iOS,當你想做一些事情時,可能會有一兩款合適的應用,而且效果很不錯──但如果你想要一些他們沒有的功能,你就沒這麼幸運了。但如果是Android,當你想用手機幹點什麼時,會有15或20款合適的應用,而且很多都是免費的。不過,很多功能都不能僅憑一款應用完成,或許需要多款應用一起配合。

  於我而言,可以歸納如下: Apple 擁有偉大的設計,但卻從方方面面限制你的選擇。儘管處處繁花似錦,但我看到的院牆也越來越多。Android則提供了“選擇的暴政”(tyranny of choice)。但我終究還是認為,能選擇、夠開放總歸要好一些,即使第一眼看上去沒有太多吸引力。正因如此,我才決定永遠換掉iPhone。原諒我,喬布斯。(思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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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gital1010.blogspot.com/2013/01/iphone_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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