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ymco的Horace Dediu有感而發提出了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即為什麼沒有人Copy Apple 公司,而每個人都在Copy Apple 的產品。 Apple 將推出電視產品,從去年到現在,這個傳言有愈演愈烈之勢。而其它廠商,如科技公司Google、英特爾、 Sony 、 Samsung 、如電視運營商時代華納、康卡斯特(Comcast)、還有電信運營商Verizon都進入電視領域。從開發者變為投資者的Marc Andreessen覺得:
一旦 Apple 電視上線,那麼每個人都會匆匆地複製它。“幹我們這一樣, Apple 負責定義產品,而當 Apple 完成定義,那麼每個人都知道該如何做了,這是一種途徑。”
這話說得有些難聽,但有實際的一面。不能否認, Apple 的確為世界帶來了一絲改變。如今的產品愈發強調用戶體驗、設計師的的地位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而那些定義產品概念的人,也就是產品經理們,也成為大家關注的職業。
電腦、軟件、設計、出版、音樂、廣告、零售,當然還有手機, Apple 擅長用一個個產品來顛覆行業。也許是最近十年 Apple 的光芒太耀眼,所以,大家都希望知道 Apple 下一步會做什麼,如何做。 Apple 儼然成為產品標準的製定者。
我們看到 Apple 的產品有許多模仿者,卻看不到有多少家公司去模仿 Apple 公司本身。所以Dediu這樣問也不奇怪了,“為什麼沒有人複製 Apple 的產品創造流程?”,“為什麼沒有人複製 Apple 的商業模式?”
Dediu說,他知道這麼說有點不對,許多公司都有實力去成為 Apple ,他們並非“不能”,而是“不願”成為 Apple 。如果真的打算成為 Apple ,那麼市面上必然會出現許多關於 Apple 如何“成功”的文章,華爾街也會以 Apple 為標準來評判公司。
Apple 是一家不成功的公司嗎?從股票上看,最近公司股票大幅跌落,而且市盈率不但低於他的競爭對手,甚至低於世界500強公司的平均值。這表明,不管 Apple 過去多成功,人們不看好公司的未來。
脫離資本市場,去問問別人,尤其是企業家們,他們覺得 Apple 如何?他們一定覺得 Apple 十分成功。不過,他們將 Apple 的成功歸功於“奇蹟”。他們也提到了“技能”、“文化”、“團隊”,但他們更傾向認為,有一位“元首”能夠魔法般地將所有元素都調和一致,令公司進展一切順利。這些解釋都模棱兩可,無法說明 Apple 的成功之處——換言之,也不難理解為何他們不去複製 Apple 的公司本身。
去年蒂姆·庫克接受了Businessweek的採訪,談及了公司競爭力,他說:如果你想尋找創新的基本方法,(實際上),不存在這樣的公式。如果有創新的公式,那麼那些富有的公司將把它買下來,以得到創新的能力。
庫克當時將“一體化”以及“偉大的團隊”作為 Apple 獨特的優勢,但也無法解釋為何沒人打算去複製 Apple 公司的做法。“一體化”的做法也許需要花費巨大的時間,但在付出艱苦地努力後,是有可能“複製”的。一小部分公司正打算這麼做(比如說,微軟),然而,行動上卻顯得半心半意——在衡量了成本和收益之後,許多公司覺得發揮自己的優勢,複製 Apple 的產品,要比複製 Apple 公司本身要來得輕鬆。
“複製”不“複製”的討論,也許已經讓人有些厭倦,但還是有意義的。——我是一個愛聽音樂的人,世界上沒有兩首同樣的歌,即使是被翻唱了無數次的“Yesterday”,經過每個人的演繹,都會有不同的版本。
從樂器上看,大部分樂隊的配置都幾乎相同,一把吉大、一把貝斯、一個架子鼓、一名歌手,但他們都演奏出截然不同的歌,有的人走紅,有的人依然被冷落。但受到觀眾叫好的樂隊、歌手,比如披頭士在The Cavern Club默默無聞唱了兩年,進行292次表演,然後才出道。但也有懷才不遇的,比如Nick Drake,他的作品銷量慘淡,對樂壇的影響直到多年後才逐漸顯現。
但如果所有歌手都放棄對音樂的熱愛,以自己專業的素質去迎合觀眾的喜好,那麼絕對不會有好音樂出現。有人評論說, Apple 與別的公司最大的不同,就在於價值觀,寫得很好:
我認為喬布斯和庫克都非常清楚,( Apple 獨特的地方)在於價值觀。價值觀是無法複製的,只能教化。價值觀無法簡化為一則公式。喬布斯流傳最廣的金句,大部分都和價值觀相關。“製造最棒的產品”最受關注,但被傳統管理方法的價值觀排斥在外。“Stay hungry”呼喚謙卑的心態。“甘願自我顛覆”,是不願妥協。
創新不僅是新想法,也不基於頭腦風暴的模式,與洞察相關。iOS是大家看得到的趨勢,也是不打算妥協,去拯救現有市場的產品。它將電容觸摸屏、閃存、流動處理器、電池技術等等以一種本應如此的方式整合在一起。iOS 被放置在一個對外隔絕的地方,這樣他們就不會被憂慮中的OS X團隊所影響。
我認為, Apple 的洞察力來自“拒絕的過程”。顯然,他們有一套流程;人們需要去量化一切可量化的。不過,他們拒絕任何東西都可簡化為一套流程的觀點;他們拒絕量化那些無法量化的。這是為何喬布斯討厭那些,被他稱之為“推銷者”推動的公司的原因。這令他們無法如魔法般地做成某事。在我看來,喬布斯是一個德育家。庫克資質自己的職責是讓 Apple 的價值觀得到保持。
其它公司(還有分析師們)將 Apple 視為魔法,是因為他們並不分享價值觀。他們的價值觀是妥協的、困惑的,意味著他們應當摒棄。我認為,關於成功的條件上,喬布斯和庫克兩個人的心胸已經非常開放。但這與能否複製某些東西無關。它是一些必須被發現的東西。
有的人到60歲依然籌劃著給社會、他人帶來價值,我們會被這種人感動;有的人30歲就計劃退休,過上環遊世界的生活,我們只會羨慕他們。差別在於,前者會獲得我們的尊敬,而後者則成為我們眼裡的符號。
也許公司“不酷”沒什麼關係,但“不酷”的公司很難獲得認同,這是真的
.[手機]為什麼沒有人Copy Apple 公司?
http://digital1010.blogspot.com/2013/02/copy-appl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