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法官裁定 Apple 公司可在巴西使用iPhone商標






  新浪科技訊 香港時間9月26日消息,巴西一家法庭已作出裁決稱, Apple 公司可在該國市場上使用iPhone商標,從而終止了巴西知識產權局(INPI)向該國公司Gradiente授予的獨家使用權。

  巴西法官愛德華多‧布里托‧費爾南德斯(Eduardo de Brito Fernandes)判決稱,巴西知識產權局必須終止Gradiente所有者IGB Electronica正式擁有的iPhone商標獨家使用權。去年12月,該公司推出以一款基於 Google Android操作系統的“Gradiente手機”。

  根據該法官的裁決, Apple 公司和IGB Electronica將同時擁有在巴西市場上使用iPhone商標的權利。但他強調指出, Apple 公司的iPhone是“世界聞名的”產品,允許Gradiente毫無限制地使用這個品牌名對 Apple 公司來說將是不公平的,因為“所有( Apple )產品的聲譽和客戶追隨度都是基於其產品的表現和卓越性而建立起來的”。

   Apple 公司在2007年被禁止在巴西市場上使用iPhone商標,原因是Gradiente已在2000年提出該商標註冊申請。(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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