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4日 星期二

法國判決 Apple 公司支付650萬美元版權稅






  新浪科技訊 香港時間6月4日消息,巴黎一家法院上週判決稱, Apple 公司應當為2011年在法國銷售的iPad支付超過500萬歐元(約合650萬美元)的版權稅。法國目前正在考慮是否對互聯設備徵收新的文化稅,作為對藝人的補貼。

  法國版權組織Copie France宣佈,根據法庭判決, Apple 公司應當將iPad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給Copie France。這筆費用約為500萬歐元,而具體數額仍有待法庭最終判決。這一消息對 Apple 公司不利,但卻是版權界的一次標誌性勝利。

  Copie France的負責人表示:“這是針對標誌性公司的一次勝利。” Apple 公司和其他設備廠商則對法國的版稅徵收系統表示不滿。目前,這一系統每年能徵收2億歐元版稅,導致了歐洲不同市場之間價格的不均衡。

  設備廠商2012年成功說服法國政府,沒有擴大此前的版稅徵收範圍,但這一現狀很可能在未來幾個月內改變。法國政府目前正在評估如何修訂“文化例外”規則,這樣的規則給予圖書等商品特殊待遇。上月有報導稱,法國政府正考慮對亞馬遜、 Apple 公司和 Google 等公司的設備徵稅。

  一些國家獨有的版權稅一直是歐盟內部的一大爭議。部分國家認為這樣的版權稅是過時的,但另一些國家,尤其是法國,認為這是讓消費者為藝術和音樂等行業做出貢獻的一種方式。在加拿大,所謂的“iPod稅”也是一大熱門話題。除此之外,法國正計劃放寬有爭議的反盜版法。(維金)



.法國判決 Apple 公司支付650萬美元版權稅
http://digital1010.blogspot.com/2013/06/apple-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