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和“酷”都是相對而言。衡量一個企業是否具有可持繼續發展力,主要還是看其所在產業中的產品和服務,以及以此為贏利模式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及延展性。
自 Apple 失去全球市值最大企業之後,進入到2013年至今, Apple 股價較其去年的高位下跌了40%左右,與之相比, Google 在今年的股價一路上揚,甚至有可能成為首個股價破1000美元的科技公司。為何曾經一度被業內和投資人看好的瘋漲的 Apple 股票與同樣之前並不被看好的 Google (至少在去年, Google 股價的表現並不盡如人意)在今年形成了近乎冰火兩重天截然相反的情景?有分析認為,這是因為 Apple 的創新力減弱,也有評論認為,從近期 Google 眼鏡(Google Glass)和Chromebook的發佈看, Apple “酷”的風頭被 Google 搶占了。
其實所謂創新和“酷”都是相對而言。衡量一個企業是否具有可持繼續發展力,主要還是看其所在產業中的產品和服務,以及以此為贏利模式是否具有不可替代性及延展性。
不可否認, Apple 目前依舊是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產業中的領頭羊,但在這兩個領域也是競爭最為激烈的領域,對手雲集不說,已經出現了有力的挑戰者 Samsung 。之所以稱 Samsung 是 Apple 有力的挑戰者,是因為它不僅是 Apple 最重要收入和利潤來源的智能手機產業中僅有的贏利者,更是在市場份額上大福超越了 Apple ,這為其在未來在營收和利潤上最終超越 Apple 奠定了好的贏利模式和基礎。如果說,這僅是在產品層面遭遇的挑戰,那麼在智能手機產業中重要的生態系統層面, Google Android在去年已經以70%對20%左右的市場占有率擊敗了 Apple 。
從小的(產品)層面看, Apple 有 Samsung 這個勁敵,而從產業的角度, Google Android已經超越了 Apple ,也就是在智能手機產業中, Apple 的核心業務並非具有不可替代性,且面臨激烈的競爭,這還沒有算上雖然低迷,但依舊會在這個產業中占據另外接近10%份額的微軟Windows Phone和黑莓生態系統。
與 Apple 核心業務所處的產業相比, Google 核心業務搜索卻越來越呈現出不可替代性,且競爭強度有不增反減之勢。業內清楚,經過多年的鏖戰,微軟Bing在搜索市場始終未能占據可以保証其營收和利潤規模的市場份額。即便是聯合了排名第三的雅虎,其在搜索市場的競爭力也未能對 Google 搜索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影響。最新的統計顯示, Google 搜索依舊占據著70%左右的市場份額,而讓 Google 感覺未來來自微軟Bing搜索競爭力會減少的預兆是,近期,雅虎CEO瑪麗莎‧梅耶爾(Marissa Mayer)有關雅虎與微軟達成的搜索合作,並未給該公司帶來市場份額提升或預期中的營收增長,“我們與微軟達成聯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希望共同提升份額,而不是互換市場份額”的說法,似乎已暗示雅虎對與微軟合作的不滿,未來有可能會中止與微軟的合作,如果這樣,那麼微軟Bing在搜索市場的份額將會回落到不足20%,對於 Google 的威脅將會大大減弱,當然這裏還沒有考慮雅虎可能會轉投與 Google 合作給微軟帶來的影響。即便是雅虎不與 Google 合作單幹的話,那麼雅虎與微軟鷸蚌相爭, Google 更會得利。
除微軟外,業內一直認為社交網絡Facebook也應是 Google 最強大的對手。為此, Google 的股價也曾經受到了不小的影響。但自從Facebook上市後的市場表現,儘管其擁有10億用戶之眾的規模,但其所謂的贏利模式和由此產生的營收遠沒有業內預期的給 Google 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市場研究公司eMarketer發佈的數據顯示, Google 2012年在美國數字廣告營收市場上所占份額超過41%。在流動市場上, Google 所占份額為53%,遠高於Facebook的8.4%。也許對於Facebook在營收與利潤上對於 Google 的挑戰正應了那句“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幹”的俗話。由此可見,在 Google 所占據的業務領域及核心業務中,非但沒有被取代之勢,也根本不像 Apple 在智能手機產業中遇有強勁對手, Google 所在的核心業務領域幾乎沒有對手可言。
如果說當前產品和服務在企業所處產業中的不可替代性是關乎企業現在,那麼基於目核心業務的產業延展將事關企業的未來。這裏需要提醒業內的是,這裏所說的延展不是單個產品的延展,而是新的產業的延展。
先看 Apple ,除了目前的iPhone、iPad屬於流動互聯網產業,並未讓業內看到其向其他產業延展的跡象。而 Google 在此可謂先行一步,且獲得了成功。最典型的就是上面所述的 Google Android。它預示著 Google 的核心贏利模式已延展到了流動互聯網產業。而近期Chromebook的發佈,更預示著 Google 鞏固其在PC產業端核心業務贏利模式且尋求替代Wintel成為該產業系統平台控制廠商(不管是與英特爾還是ARM)的野心。這方面,微軟可能受到的傷害最大,但如果微軟遭受傷害過大的話,儘管英特爾有類Chromebook的支援,也會因產品間的自相蠶食及營收和利潤的平衡而受到困擾。而這種平衡和困擾是否最終會導致Wintel聯盟在PC產業中的解體還是更加鞏固,存有變數。
除了Chromebook外,近期發佈的 Google 眼鏡(Google Glass),作為可穿戴式計算設備的代表,也預示著 Google 向未來產業的延展。雖然業內業傳 Apple 有iWatch(屬於可穿戴計算設備的範疇),但由於所在產業特點,外界有分析認為, Apple 通過iWatch等可穿戴計算設備獲取營收和利潤能力將小於目前的iPhone和iPad。另外,和在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市場, Apple 仍會出現相應的對手和可替代的產品,相比之下的 Google 則不存在權衡營收和利潤的問題,因為它拓展延展產業的模式仍是靠合作夥伴,自己的核心贏利模式不會發生變化。
綜合上面的分析,除了創新之外, Google 和 Apple 其所處產業中的不可替代及延展性的不同,也是導致投資者對於二者股價近期冰火兩重天的重要原因之一。
Google 無論是在PC、流動互聯網(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穿戴式計算設備等上的核心贏利搜索模式具有不可替代性,其在產業延展過程中始終不變,且有可能形成聯動效應。例如 Google 近期發佈新政策,即使廣告客戶只想向計算機用戶發佈廣告,該公司也將要求廣告客戶購買平板電腦廣告。對此,有分析認為, Google 此舉旨在提高流動廣告價格,增加營收,讓更多用戶通過流動設備訪問 Google 的搜索引擎。
與 Google 相比, Apple 在PC、流動互聯網(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乃至未來可穿戴式計算設備等上的核心贏利模式(主要是營收和利潤)會因其所處產業的特點及競爭情況而發生變化,其均有可能對其造成實質影響的競爭者。這些可能最終決定了 Google 股價為何要優於 Apple 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與 Google 相比, Apple 未來的不確定性(營收和利潤)要遠大於 Google 。
.不僅是創新: Google 股價為何優於 Apple 公司?
http://digital1010.blogspot.com/2013/05/google-apple_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