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7日 星期四

[數碼新聞]封閉打敗開放?不是所有公司都有喬布斯






如果你認為你的產品設計師可以複製喬布斯在過去12年間的完美表現,那就封閉吧

  導語:美國《紐約客》雜誌網絡版上月發表署名蒂姆‧吳(Tim Wu)的文章稱,雖然近幾十年的科技行業一直信奉“開放勝過封閉”的理念,但 Apple 的成功卻打破了這一定律。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所有企業都應當遵循同樣的發展道路。除非企業的領導者具備喬布斯那樣的遠見與天賦,能將整個企業在近乎完美的狀態下運營,幾乎不犯錯誤,否則,“開放”仍是更加安全的選擇。

  以下為文章全文:
  行業定律

  科技行業有一條定律:“開放勝過封閉。”換言之,開放的技術系統,或是具備互用性的系統,總能擊敗封閉的競爭對手。這是很多工程師畢生的信念,也是Windows在90年代擊敗Macintosh, Google 在新世紀之初迅速崛起,互聯網勝過AOL等封閉對手的原因。但它現在是否仍然適用?

  這一定律近幾年來受到了嚴峻挑戰,主要是因為一家公司。 Apple 對工程師的理想和權威人士的勸誡視而不見,始終如一地堅持半封閉戰略──或稱“集成”戰略──並公然挑戰行業定律。與競爭對手相比, Apple 的產品實現了超高的集成度。它擁有自己的硬件、軟件乃至零售渠道。它還時常封殺競爭對手。然而,正是憑藉著種種“封閉”策略,使之成為了全球市值最高的企業。 Apple 上一季度的利潤超過亞馬遜誕生以來的利潤總額。

  但現在, Apple 卻在過去6個月間經歷了或多或少的坎坷。我認為原先的定律應該稍加調整:封閉可以勝過開放,但僅限於天才;而在正常情況下,在一個不可預知的行業中,按照正常人的犯錯概率來看,開放仍會勝過封閉。換句話說,一家公司究竟應該在多大程度上採取封閉戰略,取決於它的遠見和設計天賦。

  開放與封閉

  要解釋這個理論,我首先需要仔細定義“開放”和“封閉”。雖然這兩個詞早已在科技行業耳熟能詳,但卻有著多重含義。事實上,沒有一家公司是完全開放或是完全封閉的:他們分佈於一個“頻譜”上,類似於阿爾弗雷德‧金賽(Alfred Kinsey)對人類性慾的描述。在這裏,我認為該“頻譜”由三部分組成。

  首先,“開放”和“封閉”可以指一家公司的寬容度,包括可以與誰合作,或者允許誰與它的產品相互連接,從而接觸用戶。我們之所以說Linux這樣的操作系統“開放”,是因為任何人都可以設計一款運行Linux的設備。相比而言, Apple 則很有選擇性:它從不將iOS授權給 Samsung 手機使用,也不會在 Apple 商店中銷售Kindle。

  其次,開放可以指一家科技公司對待其他公司與對待自己時的公平程度。火狐對多數網站都一視同仁。但 Apple 卻總是對自己更好一些。不相信的話,你可以試試從iPhone上刪除iTunes。

  第三,開放還可以指一家公司對自己產品的工作模式,以及與之合作的方式的透明度。開源產品,或是依賴開放標準的產品,都可以將源代碼廣泛公開。但與此同時, Google 這樣的公司雖然會在很多方面開放,但他們對搜索引擎代碼卻嚴加保密。在科技行業,人們經常用教堂與集市來描述最後一點差異。

  沒有一傢俬有公司是完全開放的,儘管Mozilla這樣的非盈利組織已經非常接近這種境界。類似地,現在也沒有一家公司可以做到完全封閉。平台所有者可以借助優秀的應用獲益(想想看,假如iPhone沒有了 Google 地圖),所以過分的封閉會破壞產品價值。就連 Apple 也要保持一定程度的開放性,避免惹惱用戶。iPad雖然不能運行Adobe Flash,但卻幾乎可以兼容所有耳機。

  理念轉變

  事實上,“開放勝過封閉”反倒是一個新理念。在20世紀的多數時間內,集成一直都被視為商業組織的首選形式。封閉或集成設計的優勢早就獲得了業界的認可,甚至連經濟學家都為這種模式吶喊助威。協調性是一項關鍵優勢:從理論上講,如果一家公司能協調某款產品的所有功能,效果必然好於缺乏協調性的對手。經濟學家約瑟夫‧法萊爾(Joseph Farrell)稱之為“補充效率的內化”(internalization of complementary efficiencies)。如果你對這一說法感到陌生,那就想想迪士尼樂園:迪士尼牢牢掌控著這項業務,使得這個主題公園的運行效果遠好於常見的鄉村集市。

  安德魯‧卡內基(Andrew Carnegie)也秉承了與 Apple 類似的邏輯,將採礦與煉鋼兩大業務集成到美國鋼鐵公司(U.S. Steel)內。上世紀三四十年代的荷里活電影工作室都將表演、編劇、製片和影院等業務集成在一家公司里,並將其他企業成功逼出了行業。IBM也曾經非常封閉,老AT&T更是主導了一個終極的封閉系統:你不能擁有自己的電話,更別說使用其他人生產的電話了。

  這種傳統觀念在70年代逐漸開始轉變。在科技行業,從80年代一直到2005年左右,開放系統持續創造著輝煌,一直都將封閉的競爭對手壓在身下。微軟Windows通過更加開放的策略擊敗了競爭對手:與技術上更具優勢的 Apple 操作系統不同,Windows幾乎可以兼容任何硬件,也幾乎可以運行任何軟件。與此同時,微軟還擊敗了採用垂直整合戰略的IBM。(還記得Warp OS嗎?)

   Google 最初也大膽地採用了開放設計,一舉超越了雅虎使用的有選擇的付費廣告模式。從80年代到2005年左右,多數的贏家都是開放的,包括微軟、戴爾、Palm、 Google 、網景。而互聯網本身雖然是一個政府資助的項目,但同樣秉承了難以置信的開放態度,並取得了不可思議的成功。於是,一場以“開放勝過封閉”為口號的運動就此興起。

  封閉的缺陷

  開放系統揭示出封閉模式的重大缺陷。從經濟學理論來講,在“完美信息”(perfect information)狀態下,核心設計者可以生產出更好的產品。但前提是未來可以預知,而且要排除人們犯下愚蠢錯誤的可能。在只有一個決策者的封閉系統中,錯誤的代價很高。愚蠢的決策,或是出於短期利益而犧牲產品品質的行為,會讓你的表現遠遜於開放的競爭對手。例如,AOL在90年代建起的“圍牆花園”就試圖猜測用戶的意願,但AOL卻犯了很多錯誤,最終沒能融入開放網絡的趨勢。

  相比而言,一款開放的產品則可以對人為錯誤形成一定的緩衝,因為沒有人能夠全權制定可能破壞整個產品的決策。經濟學家蒂姆‧佈雷斯納漢(Tim Bresnahan)和謝恩‧格林斯坦(Shane Greenstein)90年代曾經在一篇論文中將此描述為“分裂的科技領導力”(divided technical leadership),並認為這是好事。在這種情況下,產品是很多人(有時可能達到數千人)的共同決策。

  尤採‧本克勒(Yochai Benkler)則強調,一款開放產品還可以利用大眾自願做出的集體貢獻。因此,維基百科的某些詞條可能令人厭惡或是包含錯誤,但整個維基百科的品質仍然令人驚訝。在90年代中期,Windows的使用體驗不如Macintosh直觀,但配合著各種配件和應用,卻使之成為了一流的產品。

  商界哲人王

  接下來便進入了新世紀的最初十年, Apple 在這一時期實現了狂奔。大約在12年的時間內, Apple 成功打破了這一定律。但這是因為它擁有一套完美的封閉系統:具體來說,就是一個擁有絕對控制權的天才獨裁者。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是柏拉圖理想在商界的化身:一個比任何民主形式都更有效的哲人王。這一時期的 Apple 完全依賴於這樣一個獨裁者,但他卻極少犯錯。在一個沒有錯誤的世界中,封閉擊敗了開放。結果是, Apple 在一段時間內將各路對手紛紛斬於馬下。

  那麼,科技公司究竟應該如何是好?所有科技公司都面臨著開放與封閉的問題,應該這樣來回答:首要的一點是,封閉與開放之間總要經過複雜的權衡,所以切莫過度沉迷於任何一條道路。人們很容易低估開放的威力(當初沒人認為維基百科能夠成功),但即使是開放的系統,也需要施加一定的控制。

  歸根結底,你的遠見和設計能力越強,就可以嘗試越封閉的道路。如果你認為你的產品設計師可以複製喬布斯在過去12年間的完美表現,那就封閉吧。但如果你公司的領導者只是凡夫俗子,或者面臨極不確定的未來,開放的系統應該更加安全。或者,也可以換種方式:早晨起床後,照照鏡子,問問自己:我是史蒂夫‧喬布斯嗎?(書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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