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香港時間10月26日淩晨消息,據美國科技博客Patently Apple報導, Apple 與披頭士樂隊的音樂公司在幾年前就達成了商標和解協議,但直到現在 Apple 才真正擁有了Apple Corps青 Apple 商標權。
報導稱,一家名為Apple Box Productions Sub的公司反對 Apple 擁有這個商標,但未能成功阻止 Apple 獲
得Apple Corps商標權。報導援引加拿大知識產權局的數據庫稱, Apple 已在昨天被授予這項註冊商標。
在過去多年時間里, Apple 一直都在與Apple Corps就商標事宜展開爭訟,雙方在2007年初最終達成了一項和解協議,內容是 Apple 將擁有與“Apple”相關的所有商標和Logo,並相應地將其授權給Apple Corps使用。 Apple 已故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當時曾發表聲明稱:“我們熱愛披頭士,因為這項商標而與他們起爭執令人感到痛苦”,“能以一種積極的態度就此達成和解令人感覺愉快,這應該會消除未來進一步爭執的可能”。(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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