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德法庭否決 Apple 公司使用者資料隱私權規定






  新浪科技訊 香港時間5月8日消息,德國一家法庭週二向 Apple 公司發出通知稱,後者需改變其處理消費者數據的規定。在此以前, Apple 公司已在美國面臨一項隱私權相關訴訟。

  德國消費者組織Verbraucherzentrale Bundesverband(以下簡稱“VB”)今天在其網站上發表聲明稱,柏林的一家法庭已否決 Apple 公司通用數據使用條款15項規定中的8項,原因是這些規定過於偏離德國法律。該法庭稱, Apple 公司不能要求獲得“全球同意”來使用消費者數據或使用有關消費者所在位置的信息。

  VB負責人戈爾德‧比倫(Gerd Billen)表示:“這項判決表明,數字化世界里消費者數據保護有多麼重要。”VB稱, Apple 公司已經簽署了一份具有約束力的聲明,稱其不會使用VB所反對的15項規定中的7項,隨後該組織才向德國法庭提交了訴訟;而根據柏林法庭今天的判決,其他8項規定也變得無效。德國法律規定,消費者組織可就不合法的條款和條件對公司提出起訴。

   Apple 公司在自身制定的規定中要求消費者“全球同意”以便使用其數據,但德國法律規定,用戶需明確瞭解自己的數據以何種目的被用於何處。法庭還否決了 Apple 公司的另一條規定,這條規定允許 Apple 公司向其他公司提供用戶數據,後者則利用這些數據做廣告。

  在數據保護和消費者權益方面,科技公司正面臨著日益加大的監管機構壓力。 Google 去年同意支付2250萬美元,以了結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一項指控,內容是稱其繞過 Apple 公司Safari網絡瀏覽器之舉違反了消費者的隱私權。

   Apple 公司拒絕就此置評。這項判決僅適用於德國, Apple 公司可提出上訴。在美國, Apple 公司被控通過iPhone不正當地收集有關消費者所在位置的信息;指控稱,即使是在iPhone的地理位置功能被關閉後, Apple 公司仍可收集到相關數據。此外, Apple 公司還被控與第三方共享用戶的個人信息。(唐風)



.德法庭否決 Apple 公司使用者資料隱私權規定
http://digital1010.blogspot.com/2013/05/apple.html